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乡村人才
技艺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乡村人才振兴的十条措施》(琼办发〔2021〕35号)》通知文件要求,我省将举办2024年海南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乡村人才技艺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培养和选拔农业行业高技能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以“人才引领振兴技艺点亮乡村”为主题,围绕推动海南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理念,大力选拔培养农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指导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承办单位: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海南省茶叶学会
海南省咖啡行业协会
三、竞赛项目、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项目
电子商务师、茶艺师、农业经理人、种苗繁育员和咖啡师等5个赛项。其中电子商务师、茶艺师项目为第二届全国乡村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项目,并分别设置学生组和职工组。
(二)竞赛时间
茶艺师、电子商务师等2个赛项实操比赛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1日-2日,理论考试拟定3月31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种苗繁育员、农业经理人、咖啡师等3个赛项比赛时间拟定于2024年10月。
(三)竞赛地点
1.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师赛项)
2.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茶艺师赛项)
3.种苗繁育员、农业经理人、咖啡师等3个赛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竞赛方式及规模
(一)竞赛方式
1.竞赛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形式举行。
2.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二)比赛规模
各赛项40人,设学生组和职工组的赛项总人数不超过100人,5个赛项合计320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作出适当增加,每个竞赛职工组、学生组进入决赛人数原则上均不超过40人。
五、参赛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居住在海南省境内满1年以上、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从事农业相关工作,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其中,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且正在创业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每个选手仅限报名参加一个赛项。报名咖啡师、农业经理人、种苗繁育员赛项不限农业家庭户籍。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选手经所属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将确定推荐选手的报名材料(附件1、2)报送至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培训科(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流芳路2号培训中心416室),同时报名材料电子版及白底2寸JPG格式照片(以参赛选手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ngxpxk65850293@163.com。茶艺师和电子商务师赛项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6日,其他赛项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6日。详情请关注“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
六、竞赛标准及成绩评定
(一)竞赛标准
各赛项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技术文件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库经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hainan.gov.cn/)上发布。
(二)成绩评定
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均达到60分为合格。选手的综合成绩按照“理论知识成绩×20%+实操技能成绩×80%”进行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和奖项。
茶艺师、电子商务师两个赛项的金奖选手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七、奖励措施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职业(工种)决赛成绩排名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金奖励,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进入决赛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获得金、银、铜牌选手可直接晋升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一级职业技能等级;优胜奖选手可直接晋升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职业技能等级不再晋升,学生组参赛选手最高晋升到高级工。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职业技能鉴定项目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其他奖项。根据各参赛队在竞赛中的表现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若干个。评选条件为积极组织选手参加竞赛、参赛人数较多、获奖人数较多、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程、规则及有关规定的参赛队(单位)。对获得金、银、铜牌选手的主要指导教练员(每个选手限1名)颁发“优秀指导老师(教练)”证书。
所有获奖个人和单位的奖牌和获奖证书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制作,获奖证书加盖大赛组委会公章(省农业农村厅代章),奖牌和获奖证书由大赛组委会或委托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
八、经费来源
预算已列入202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共计8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场地、设备的基础上,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筹措本次竞赛活动经费。竞赛组委会不向参赛单位和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必须指定1名领队,负责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赛项的各项规定。
(二)承办单位承担裁判、参赛人员比赛期间食宿费和嘉宾、领队人员的餐费。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技术工作组要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竞赛技术标准编制技术文件并及时发布,同时组织开展裁判员培训工作。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兰 林琳
电 话:0898-65874060,65850293
邮 箱:ngxpxk65850293@163.com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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