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出证及开设文昌鸡屠宰邮寄便民服务点的公告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6-02-11  打印本页 次浏览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出证及开设文昌鸡屠宰邮寄便民服务点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环节检疫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官方兽医将依据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对屠宰企业申报检疫的畜禽按屠宰批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不再针对屠宰环节中分割的畜禽产品单独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也不再对畜禽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的销售终端(如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屠宰企业在取得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后,可根据实际分销情况,依照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消费者、经营者及监管机构可通过扫描该证所附二维码,查询对应批次畜禽产品的相关检疫信息。

为适应该项检疫检验出证工作的调整,方便我市经营者、运输者及邮寄者依法获取文昌鸡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前我市在“海南牧运通”系统中具备文昌鸡屠宰资质并可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企业共有3家,分别为:海南传味文昌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海南新泉文昌鸡有限公司(潭牛屠宰加工厂)和海南椰乡源食品有限公司。需获取文昌鸡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群众,须凭各镇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将文昌鸡送至上述任一企业进行屠宰。经检疫检验合格后,由屠宰企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二、各屠宰企业应明码标价,不得实施价格垄断,屠宰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监督电话:0898-63225107。

三、经协调相关屠宰企业与快递企业,已在上述3家文昌鸡屠宰企业内设立文昌鸡屠宰邮寄便民服务点。有需要的群众可在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提前联系服务点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将文昌鸡送至屠宰厂进行屠宰。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海南传味文昌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便民服务点联系人:陈雪 1668953010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278号

2.海南新泉文昌鸡有限公司(潭牛屠宰加工厂)

便民服务点联系人:潘孝善 13379878270

地址:文昌市潭牛镇机械站

3.海南椰乡源食品有限公司

便民服务点联系人:邢春香 16689525298;廖兰桂 15119131198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约亭产业园约亭七号路


特此公告。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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