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合规运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对《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12年1月1日实施)进行了重新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8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hnsnytnjc@126.com,同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兆平,电话:0898-6530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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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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