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终止海南省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实行过渡期管理的公示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5-04-16  打印本页 次浏览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终止海南省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实行过渡期管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经本机关调查,文0101080等11艘海南省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违反海南省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过渡期管理相关规定,在2024年禁渔期违规出海作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据海南省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过渡期管理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文0101080等11艘海南省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过渡期管理,按照“三无”船舶处置。现将终止过渡期管理的文0101080等11艘海南省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进行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898-63330349;0898-63331518。

附件:文昌市终止过渡期管理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名单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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