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海南共享农庄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海南共享农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5年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海南省推进共享农庄发展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和<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可在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http://agri.hainan.gov.cn/)上查询。
二、申报认定主体
申报认定主体。按照《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2022年修订)》要求建设,符合《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规定参加全省共享农庄监测统计的共享农庄。
三、申报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文昌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现场核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海南共享农庄进行现场核查评分,对申请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3.结果公布。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根据市县上报的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形成审核意见,并在海南农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在辖区内向有意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于2025年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文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csnyj0349@126.com
联系人:田中宇,联系电话:0898-63219187。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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