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文昌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指南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5-03-13  打印本页 次浏览

2024-2026年文昌市农机购置与

应用补贴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种类型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发布的全省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标准执行。结合文昌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2024年-2026年个人申请购买补贴机具,每年每人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购买补贴机具,每年每家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养殖专业户(个人)一年内申请补贴购买增氧机原则上不超过20台/套,养殖业生产公司、合作社等养殖业生产组织一年内申请补贴购买增氧机原则上不超100台/套及种植业专业户(个人)、种植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申请购置水果分选机5台以上的,申请人均须提供养殖、种植承包合同或其他土地证明材料,提交给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申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短板机械烘干机、水稻插秧机不设补贴上限,但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2.单机补贴限额。除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大型水稻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挡或无级变速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二、操作实施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申请办理购机补贴须准备以下资料: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购机发票;3.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须提供行驶证或登记证;4.社保卡号或银行账号;5.到非户籍或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的,须提供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在该市县(区)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6.办理购机补贴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审验公示信息。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兑付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市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附件:

1.2024-202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购置无人驾驶航空器申请补贴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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