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4-06-25  打印本页 次浏览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

1.重点清查整治村集体银行开户情况。是否建立基本户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整治“一村多户”情况。

2.重点清查货币资金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重点整治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等行为,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负债发放村干部补贴等白条抵账、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对报账票据只作形式审查、不做实质性审查等问题。

3.重点清查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重点整治收益分配、集体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处置等事项公开公示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

4.排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重点整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有意规避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

5.排查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超长期以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出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为标准。超低价以文昌市2012年发包的流转指导价格为标准。不规范以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是否进行合同备案为标准。

6.排查整治擅自改变集体资产用途或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损毁等行为,重点清查破坏耕地、擅自填埋原坑塘水面或在坡园地、林地上挖塘养殖等违法违规及影响资产、资源长期使用价值的行为。

7.合同租金标准、用途及双方责任等显示公允以及再次流转后不按规定缴纳增值收益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问题。

8.排查长期拖欠、恶性拖欠集体租金及入股分红等情况,重点整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组党员干部向集体经济组织欠借款等情况。

9.排查整治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情况,重点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人情来往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

10.排查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11.排查村集体对外投资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债权,是否签订合同,是否在年终时进行清理核算,产生收益的是否按合同要求到账、入账,到期的债务人是否履行还款义务。

(四)整治农村集体工程项目问题。

12.对集体工程项目违规采购或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13.清查隐瞒信息、暗箱操作、操纵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围标串标、拆分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把涉嫌在管理和处置农村集体“三资”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在农村集体土地发包等交易环节冒用农民身份低价承包、高价转租,在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中“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集中专项整治时间

2024年6月中旬至2024年8月底。

三、举报途径

(一)来信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委市政府西副楼六楼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编:571300

(二)来访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委市政府西副楼六楼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三)举报电话:0898-63330480

(四)举报邮箱:wcsnyj0349@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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